宝坻区:三举措疏通纪法贯通“堵点”
天津市宝坻区纪委监委着力在纪检监察干部人员融合、思想融合、业务融合上下工夫,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纪法贯通。
以人员融合促进纪法贯通。按照“全融合”指导思想,实行区纪委原有干部和检察院转隶干部在部室层面混编,在日常工作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形成执纪执法工作合力。同时,开展经常性分类专题培训,选派业务知识、经验丰富的干部开展针对性授课,答题释惑,持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
以思想解放促进纪法贯通。紧密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开展“新时代、新作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从理念思路、观念作风、精神面貌等方面,紧盯问题,创新思维,找短板、谋创新、施良策,立足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等各项职能职责,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宝坻区纪委监察委关于贯彻<天津市纪委监察委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探讨切实可行、有效管用的工作机制和措施。
以实践锻炼促进纪法贯通。在办理天津市留置“第一案”中,注重发挥纪委干部政治站位高、协调能力强和转隶干部法律素养高、取证能力强的优势,科学分工、优势互补,抽调11名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对在办案中形成的经验及时总结提炼,推动实践成果转化,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7个关键环节进行细化,在此基础上专门梳理专案工作程序,积累纪法衔接经验,促进调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执纪执法有机融合。(宝坻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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