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
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的通知》,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防止扶贫领域重复多头检查等问题。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一些地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较为严重,部分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流于形式;扶贫工作会议多、文件多、表格多……
为此,福建省纪委监委建立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由省纪委监委负责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的牵头协调工作,立足监督的再监督,重点对检查计划、质量、结果进行监督,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扎堆检查等问题。省扶贫办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横向汇总省直各职能部门检查计划,统筹组织联合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单项检查,编制形成年度检查总计划;纵向把控省、市、县三级年度检查计划,就上下级、地区间监督检查统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扶贫工作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职能安排年度检查计划,报省扶贫办统筹后参与联合监督检查或开展单项检查,并对职责职能范围内的监督检查结果负责。
该工作机制按照分级统筹、重心下移、精简高效、注重创新的工作原则,明确各级纪委监委、扶贫办及扶贫工作职能部门相应负责本级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以县(市、区)为主承担,重点是扶贫资金、项目、政策的具体落实情况;省、设区市以下级党委、政府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及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并视情对监督检查情况逐级开展适当抽查。
此外,福建省还充分利用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强化对扶贫资金“流向、流量、流速”的电子监察和预警功能,把控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实现智能化、精准化监督。同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会计师事务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第三方机构,降低行政监督成本,提高检查专业化水平;探索异地交叉检查等多样化检查方式,提升检查效率和质量。
在此基础上,福建还注重检查结果运用,省、市、县三级开展的监督检查报告由省扶贫办根据需要通报相关部门共享共用检查成果。对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按照管辖权限分别移送各级纪委。对违规违纪问题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严惩不贷;对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进行倒查问责;对存在问题突出,工作落实不力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开展必要的约谈提醒;筛选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福建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