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李鸿忠主持 肖怀远臧献甫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
12月21日,市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市政协主席臧献甫出席。
《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印发后,市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对照《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对《市委工作规则》等三个文件进行了修订,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体现到我市各项规章制度之中。在征求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和有关部门意见后,提请此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指出,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色。市委对这三个文件进行修订,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核心地位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市委工作,更好地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提高市委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市委要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为全市作出表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强化督促检查,狠抓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市委常委会要带头执行好各项党内规章,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以制度规范约束自我,把言行置于制度的监督下,让制度起作用、有效用、真管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