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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工作综述

五年来,在中央纪委和市委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26019件,立案8608件,结案802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849人,移送司法机关253人,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果,向党和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

“成绩单”的背后,体现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减少存量遏制增量

净化政治生态

5名市委委员相继“落马”,4名市纪委委员受到严肃处理,222名局级干部、1602名处级干部被立案查处,涉及各区、各系统、各部门,特别是连续两次“一日三虎”,充分彰显了十八大以来我市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决心和力度。

市委对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突出问题,照单全收、强力整改。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纪委严肃查处天津港集团公司原董事长于汝民培植“秘书圈”,红桥区政协原副主席李可建立“友谊圈”,津南区水务局原局长万继全经营“老板圈”等典型问题,严肃处理市司法局200名局处级干部的440名亲属在本系统工作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破圈子、平山头、打团伙。截至目前,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率和办结率分别达到100%和90%。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关于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的工作意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涉案党员领导干部。本着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换届考察对象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快速查,严把政治关、廉洁关,把政治上不过硬、廉洁上有硬伤和搞小圈子、好人主义的一律挡在门外,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对“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等群众深恶痛绝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果断“亮剑”,严肃查处北辰区杨家嘴村原党总支书记武风来骗取47套还迁房,原蓟县许家台镇墓地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常爱军在墓地账目中报销家庭开支等一批基层干部违纪典型案件。全市共查处乡科级干部1316人、农村党员干部2787人,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转变执纪理念

把纪律挺在前面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落实“三转”要求,回归原教旨,紧紧围绕“六项纪律”开展全面执纪审查,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从管极少数转向管大多数,以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坚决态度,不断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

市纪委对照《党章》《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梳理履职正面清单和追责负面清单,作为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镜子”和“标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理想信念“高线”、坚守党的纪律“底线”。

市纪委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制定与公检法机关在查办违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和16项配套制度。与司法部门建立“点对点”“人到人”的问题线索无缝对接移送机制,司法机关累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党员干部案件线索3898件。与巡视、审计机关建立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即时移送通道,并做到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先后对332件问题线索立案审查,巡视、审计监督的作用凸显。

坚持违纪必究,对3000余名违法犯罪未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理,体现纪律的严肃性。建立纪在法前制度体系,严把核实党员身份、通报移送线索、严格处置时限“三道关口”,率先实现纪在法前全覆盖。

坚持抓早抓小

落实落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严格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的行为,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护好树”“正歪树”,通过提醒谈话、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把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治病树”“拔烂树”,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少数、极少数”施以重拳、施加重典,养护好整片“森林”。

2016年以来,全市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处置人数分别占71.9%、18.4%、7.1%、2.6%,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党员干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实现政治、纪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牢牢绑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紧紧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探索实践“先党委后纪委‘两步走’”谈话模式,在全市形成以上率下、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的管党治党工作格局。仅今年一季度,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针对日常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已开展提醒谈话956人次;对有一般性问题反映的党员干部开展核实谈话1195人次,推动“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感到“组织就在眼前”“纪律就在身边”。全市1150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违纪问题,上缴款物1.4亿元。

加强国际追逃追赃

释放虽远必追的强烈信号

2015年3月28日,将潜逃老挝的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庞顺喜、天津港保税区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安慧民押解回国,取得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的首个战果。今年5月1日,将外逃11年的南开大学允公集团原董事长杨育麟成功缉捕。两年来,我市先后从14个国家和地区成功追回54名外逃人员,释放了“天涯海角、虽远必追”的强烈信号,同时实现外逃人员“零”增长。

“追逃追赃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部分,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把外逃人员追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的一席话,充分表明市委对腐败分子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

我市在全国率先成立由省级党委书记亲自挂帅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纪检、组织、审判、检察、公安、金融、银行、外事等部门参加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按照“一案一档、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要求,逐案成立由局级干部牵头,专门力量负责的追逃工作组;加强出入(境)证照审批管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断绝腐败分子“一逃了之”的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