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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蓟县渔阳镇企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城关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杨奎生为其女大操大办婚事,给予杨奎生党内警告处分。

2.河东区东新街道办事处组织公款旅游,给予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三喜行政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