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市公安局滨海塘沽分局刑侦支队第六大队民警张尧,公车私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原处长杜若,违规收受礼品,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
分享到:
1.市公安局滨海塘沽分局刑侦支队第六大队民警张尧,公车私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原处长杜若,违规收受礼品,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