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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宝坻区国税局大钟庄税务所干部李德明借其子婚宴之机,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6年3月至5月,李德明在为其子操办婚宴期间,先后收受与其存在税收管理关系的10户纳税人礼金4700元。李德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退还。

2.河西区市容园林委绿化管理所副所长张乃新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5月至8月,张乃新利用单位加油卡先后9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并购买饮料,共计花费公款1255元。张乃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违纪款。

3.市公安局北辰分局警保处主任吴程华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6年6月,吴程华除与三名民警共用一间办公室外,还违规占用一套面积为32.13平方米的房间,供其本人休息、值班使用。吴程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