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健全纪法衔接机制 1至5月立案174件

滨海新区纪委监委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两项职责,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今年1至5月,处置问题线索566件,同比增长102.1%;立案174件,同比增长112.2%;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3人,同比增长109.3%,持续释放监察体制改革综合效能。

做“全”监察对象的认定统计。依据监察法中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的原则,开展全区监察对象认定和统计工作,对六类监察对象进行细化,全面掌握监察对象的单位性质、行业特点以及政治面貌、职务、岗位等情况,重点对公办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进行摸排、认定,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监察对象,共梳理出监察对象21785人。

做“好”纪法知识的业务培训。为解决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本领恐慌问题,先后举办2次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封闭式纪法融合培训班,邀请市纪委监委相关厅室负责人和区检察院、区法院业务骨干前来授课。举办滨海新区纪法知识专题系列培训,提高纪法衔接本领。组织区纪委监委机关业务部室开展“微课堂”业务辅导教学,使处室内部人员互教互学、分享经验、交流体会,有效促进纪委和监委职能、人员、业务、思想深度融合。

做“优”纪法衔接的制度机制。加快监督、调查、处置与监督、审查、审理的职能磨合,积极探索实践监察运行机制,理顺业务流程,制定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关于执纪审查专题会议暂行规定》《滨海新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等制度规定,做好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衔接。编制7类154项程序性模板、16类73项调查措施类模板,规范工作程序。目前,已对6人采取留置措施,未采取留置措施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人。在执纪审查、监察调查时,已综合使用谈话、讯问、询问、查询、调取、扣押、搜查、鉴定、留置等9种措施。(滨海新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