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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1至5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39人次

今年以来,滨海新区纪委监委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大力营造积极进取、真抓实干、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1至5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49人次,同比增长113.6%,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39人次,同比增长120.6%,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80%。

制度规定硬约束。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办法(试行)》,督促各级党委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出台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加强检查考核,对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成绩排名靠后的9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让被约谈单位“一把手”切身体会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压力,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谈话函询早提醒。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约谈、函询等形式进行提醒,做到招呼打得早、警钟敲得早,及时纠正党员干部不当行为,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实践中“治未病”的功效,今年1至5月运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79件次,同比增长146.9%。

监督检查常态化。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从群众关注点入手,突出问题导向,既紧盯重要节点,又在平时抓早、抓小、抓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检查等方式,打出作风建设“组合拳”,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督查,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滨海新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