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天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东丽区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杨俊起用公款赠送礼金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东丽区原计生委以赠送住院慰问金、丧葬慰问金名义,违规用公款向5名本单位以外人员各赠送1000元至2000元礼金,共计8000元。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东丽区原计生委以发放住院慰问金、职工亲属丧葬慰问金、职工子女优秀学生奖励、单位复原军人慰问金等名义,向本单位职工违规发放补贴、奖金等28笔,共计3.91万元。2018年3月,杨俊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津南区北闸口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刘瑞祥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刘瑞祥在负责镇民政办工作期间,使用区老龄办助老健康御险保费返款,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饮酒、聚餐5次,花费公款2万余元。2018年2月,刘瑞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闸口镇党委副书记李桂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滨海新区区委老干部局第二工作处党支部书记李连云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李连云任滨海新区区委老干部局汉沽工作办副主任期间,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7次使用单位车辆到北京为其妻子看病,并将单位公车、私家车赴京产生的高速费、加油费、存车费共计3800余元,在单位报销。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李连云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公务加油卡交给其弟使用,为私家车加油20次,累计1.5万余元。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期间,其还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25次,累计5500元。2018年3月,李连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师董智勇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2017年6月,董智勇参加在厦门召开的全国高校某会议。期间,其缺乏组织纪律意识,未按规定参加会议和研讨,不请示报告,擅自乘船去鼓浪屿观光旅游。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月,董智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河东区公园管理一所原党支部书记白云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8月至2015年11月,白云祥负责区街道综合整修办公室工作期间,以加班费、值班费、节日补助等名义,为自己及整修办5名事业编制干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共计4万余元,其中白云祥违规领取1.72万元。2018年2月,白云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