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多举措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今年以来,天津市武清区纪委监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提出的“八条要求”,抓好“四个管控”,强化“三个监督”,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抓好项目决策管控。按照“统筹谋划、通盘考虑、精准识别”的要求,所有帮扶项目的确定均由被帮扶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过反复磋商,科学论证,由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区政府双决策通过。

抓好帮扶资金管控。帮扶项目需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招投标手续、验收报告等材料,经区级备案后,采取“点对点”方式,由区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受援地区财政部门,并在年终对帮扶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确保规范安全,充分发挥效益。

抓好项目实施过程管控。区主要领导带队,分管区领导及对口帮扶单位多次深入帮扶县了解重点帮扶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帮扶项目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抓好帮扶人员的管控。由审计等部门对帮扶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活动、交流等经费类项目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对帮扶人员廉洁纪律方面严格要求,规范来往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避免出现收受被帮扶地区土特产品、接受吃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强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监督。对涉及帮扶工作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召开区政府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避免“拍脑袋”决策,有效提高帮扶工作的精准度。

强化派驻纪检组监督。将对口援建帮扶部门的业务工作和作风建设纳入派驻监督重点,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常打招呼勤提醒,监督靠前一步、深入一步,把监督面扩得更广、延的更深、挖得更透,有效避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联席会议监督。区纪委牵头,定期召开扶贫助困领域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廉政风险点、提出解决对策,既抓好自身监督,又加强对具体工作的监督。(武清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