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2017年派驻机构立案59件处分129人
天津市滨海新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牢记使命,勇于担当,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擦亮派驻“探头”,当好“常驻不走的巡察组”。2017年各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90件、立案59件、处分129人,同比分别增长14%、119%、129%,执纪审查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
加强领导,派驻权威更有力。按照“12+3”模式,设立12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和3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实现对区一级党政机关监督全覆盖。印发《滨海新区纪委派驻机构管理工作规定》《滨海新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派驻机构分工》,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直接领导和编制、人事、后勤、工资等统一管理,增强监督底气。
落实责任,监督重点更明确。结合驻在部门特点,督促驻在部门差异化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并按规定上报“两清单一报告”,每半年会同驻在部门党组织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严格检查,并督促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勇于担当,自身要求更严格。印发《滨海新区纪委派驻纪检组联合执纪审查工作办法》,进一步整合纪检组办案资源,公开招录20名公务员,全部充实到派驻纪检组,选派17名派驻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和市纪委业务培训,全方位提升业务能力。印发《滨海新区纪委派驻机构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2名纪检组组长给予组织处理,对1名纪检组组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1名纪检组副组长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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