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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访谈】陆福宽:积极探索实践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编者按】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监察法颁布实施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市纪委监委网站【访谈】栏目,特刊发部分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职责,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体会文章,敬请关注。


宝坻区监委成立以来,紧密结合宝坻实际,积极探索有效实用的工作机制,在实践中最大化发挥监察体制改革的效果。

全面掌握“树木”“森林”状况,实现监督“全覆盖”。一是建立了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数据库。通过全面摸底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目前,全区共有监察对象19348人,分布在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村、区属国有企业等。二是分片划区,理清职责。综合考虑各街镇、各部门监督对象数量以及近年信访举报量、预计增量和违纪违法问题情况,按照监督对象数量、问题线索存量和预计增量基本保持平衡的原则,合理划分执纪监督室监督范围。建立了分级审查机制,根据审查对象职级,梯次配备监督力量,解决执纪监督室、街镇工作室、派驻机构监督范围重叠问题。三是全盘梳理掌握问题线索。对近年来全区各街镇、区直部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党员干部受处分情况进行梳理,与年度信访分析、执纪审查分析一并形成清单,提供给各相应执纪监督室,促进执纪监督室尽快掌握联系地区和部门“树木”“森林”“病虫害”情况,全面把握整体形势。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规范化运行。一是探索实践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制定了《关于贯彻<天津市纪委监察委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从管辖体制、线索管理等1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线索处置标准、划定各室处置权限、明晰线索流转路径、规范逐级呈报程序、强化痕迹管理要求。二是建立线索排查机制。成立问题线索排查小组,对受理的案件线索进行甄别和登记,根据监督范围,将问题线索全部转到相应执纪监督室进行集中研判,及时掌握联系地区、单位各层级党员、监察对象廉政情况,实现问题线索管控“全覆盖”。三是大胆探索监察措施使用的方式。按照能试尽试的原则,全面审慎、积极稳妥试用谈话、询问、讯问、查询、调取、扣押、留置等调查措施,特别是在全市第一个探索使用了“留置”措施。

挂牌即开工,在办理全市留置“第一案”中探索经验。宝坻区监委一成立,就办理了天津市留置“第一案”。办案中,注重发挥纪委干部政治站位高、协调能力强和转隶干部法律素养高、取证能力强的优势,科学分工、优势互补。对办案中形成的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炼,推动实践成果转化。一是规范措施使用。按照统一制式规范印制19类重点文书,集中编号管理,将查控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办理得当、措施使用无误。二是发挥制度优势。探索“1+N”模式,研究制定《宝坻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办法》和与之相配套的线索管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打听案情登记等制度,通过搭建程序框架,引导案件查办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需要公安机关配合使用留置措施的案件,加强协调,确保涉案人员人身安全,做好思想稳定等工作。对涉及职务犯罪的案件,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商请审查起诉部门派员共同解决证据补充、完善、固定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为实现留置措施、逮捕措施“零间隔”铺平道路。(宝坻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陆福宽 | 责任编辑 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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