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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访谈】庄路明: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 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编者按】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监察法颁布实施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市纪委监委网站【访谈】栏目,特刊发部分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职责,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体会文章,敬请关注。


津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庄路明

监察法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也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津南区纪委监委将学习贯彻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职责,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旗帜鲜明讲政治。监委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是政治机关,不同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必须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和各方面。津南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从政治的角度看待问题,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等工作中,重大事项、重点案件特别是重点人员立案、采取留置措施、作出政务处分等关键环节都向区委请示报告,自觉接受区委领导。今年以来,已向区委请示报告30余次,全区已采取的6次留置措施,均经过区委批准。

坚定不移讲法治。合署办公后,纪检监察机关既执纪又执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运用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对纪检监察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津南区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具体条文,把握内涵精髓、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强化法治思维,严格报批程序和流程管控,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努力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今年以来,已谈话158次,讯问5次,询问126次,查询273次,调取23次,查封10次,扣押10次,搜查8次,留置6人、限制出境10次,均严格依法规范实施,确保经得起检验。

不负使命讲担当。监察法赋予监委职责权限,不仅要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也要实现监察职能全覆盖。监察体制改革后,津南区监察对象从24694人增加到40847人,增加了16153人。监察对象的大幅增加,监察职能的延伸和拓展,本身就是压力和责任。今年以来,津南区纪委监委围绕监督全覆盖,加强对全体党组织、党员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重点查处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特别是扶贫助困领域、涉黑涉恶等腐败问题,一周内留置4人,形成强有力震慑。1-4月份,初核96件,立案48件,结案24件,同比分别增长47.69%、92%、111%,党纪政务处分25人次。

严管厚爱讲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更应担当先行、率先垂范。津南区纪委监委强化教育培训,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监察法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报告和备案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先后对2名纪检监察干部立案审查,谈话函询9人。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的同时,积极推进职能融合、人员融合和工作融合,开展“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大讨论,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规章制度,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形”的重塑、“神”的重铸。(津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庄路明 | 责任编辑 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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