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津廉聚焦 > 正文

邓修明:国家监督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

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各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或小组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宪法修正案草案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21条修改,其中11条与设立监察委员会有关,并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引起广泛关注。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邓修明在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采访时说:

宪法修正案草案增加监察机关相关规定,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对国家监督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

“草案在总结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的基础上,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部署,积极顺应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迫切要求,专门增加监察委员会一节,为监察委员会建立组织体系、履行职能职责、运用相关权限等提供了根本依据。”他说。

邓修明代表认为,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这是中国特色反腐败全新理念和重大制度设计,是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其次,这是建设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重大部署,有利于强化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

第三,这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体系,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创制之举,必将进一步坚定全党全国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法治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摘编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