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津廉聚焦 > 正文

坚持改革正确方向 推动监察法全面实施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邓修明作辅导报告

报告会现场

4月2日下午,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思想和监察法专题轮训班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邓修明作了专题辅导报告。

邓修明指出,出台监察法,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要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监察法相关条文的内涵精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监察体制改革方向正确、监察法全面实施。

邓修明强调,要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也是当代中国最重要的政治原则。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监察法进一步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各级党委要主动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领导,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级监委要主动争取同级党委领导,主动请示报告工作,主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要处理好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和上级纪委监委领导、接受党内监督和接受人大监督的两对关系。

邓修明强调,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这是我们党从丰富的治党实践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重要经验,也是我们党对犯错误同志的一贯方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新时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创新发展,是从“好干部”到“阶下囚”的阻断器,体现的是对干部的教育挽救和爱护,也是一个逻辑严密的有机整体。“四种形态”要全面用于监察实践,把更多精力放在监督上,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

邓修明强调,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按照规则办事。要强化程序理念,确保监察机关正确、及时、有序、有效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要强化证据意识,全面收集证据,严格证据收集流程,坚决杜绝非法证据。要审慎合理运用调查措施,严格把关,审慎适用。要把政治思维与法治思维统一起来,从大局、全局上思考,提高政治觉悟、站稳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方向,从政治上把握和处理问题,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邓修明强调,要明确职责定位,进行清晰地职责分工。一是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部门的作用。净化政治生态,摸清“树木”和“森林”的情况,抓好党内政治生活,抓好政治文化建设;加强对“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日常监督、问责监督和整改落实监督;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完善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制度,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努力取得“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二是发挥审查调查部门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业务工作指导,加大配套制度具体条款解释答疑,形成案例指引汇编,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改造教育作用。三是发挥好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作用。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四是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重点突出问题为导向,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覆盖到“神经末梢”。

邓修明强调,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纪律严明的纪检监察铁军。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讲忠诚,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提高工作本领,大力加强学习,开展各种培训,扎实做好传帮带。要时刻保持改革的激情,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坚决摒弃“等”“靠”思想,坚持立行立改。要加强自我监督,强化内控机制和内部巡察,压实纪委监委机关党组织主体责任。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重托、不辱使命,忠诚履职、务实创新,不断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新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