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张亚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亚光(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亚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张亚光,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1年至2013年,被告人张亚光利用其负责公交集团车辆及配套产品采购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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