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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通报4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

日前,从市纪委获悉,全市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以来,武清区动真格、出实招,不断向失职失责者甩出“问责鞭”,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治庸治懒治无为。截至目前,全区各单位围绕12个治理重点,自查自纠问题613个。确定重点问题线索88件,已对94人、11个单位进行问责,并通报一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其中,包括以下4起典型问题。

武清区南蔡村镇政府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袁士泉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天津摩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问题。该公司研磨车间未按标准规范设置除尘系统,存在安全隐患,依规应禁止作业。但该车间持续生产运行,直至2016年11月10日,发生粉尘爆燃事故,导致车间人员伤亡。2017年5月,袁士泉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镇党委副书记刘延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时任区环境监察支队四大队代理队长李广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区环保局副局长李建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时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维其受到诫勉。

武清区河西务镇民政办公室主任李永涛工作失职失责,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被骗取问题。时任该镇木厂村村委会主任宋学明(另案处理),假借两户五保户危房改造的名义,在其未实际建房的情况下,向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镇民政办提供虚假房屋验收材料。李永涛未经过详细核查,轻信宋学明提供的材料,使其通过验收。宋学明违规代领农村危房改造补贴11.2万元。2017年4月,李永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范振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镇民政办公室科员张瑞松受到诫勉。

武清区环保局监督管理科科长崔少松、区水务局供排水科副科长王涛履职不力,导致该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被市环保局通报,造成不良影响问题。2017年1月24日,市环保局发函,要求武清区依据指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饮用水水源问题整改任务。区环保局与区水务局工作衔接不力,仅沟通协调就耗时12天,导致该区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2月22日被市环保局通报,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4月,崔少松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王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区水务局副局长陈国忠在全区通报批评。

武清区杨村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第三中队关志峰、刘辉工作失职,对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不查不管、处置不力问题。2017年4月11日,关志峰带领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不查不管;刘辉带领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里空外卖”、门店堆物等违规行为处置不力。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董月发、第三中队中队长康永晶,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格,对关志峰、刘辉等失职失责问题负有领导责任。杨村街道工委政法副书记李强对综合执法大队第三中队发生失职失责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5月,董月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康永晶受到免职处理,延长党员预备期1年;李强受到诫勉;第三中队队员刘令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关志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受到解聘处理;刘辉受到解聘处理;第三中队队员商强、于立涛、魏玉洁、于文正受到解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