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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通报4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

近日,武清区纪委监委对4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雍阳民生公司原经理尹平失职失责,对公司财务人员和财务工作监督管理不力问题。尹平在雍阳民生公司任财务主管副经理、经理期间,使用其本人及公司财务人员刘某某个人户名开具的存折、银行卡存取公款,且刘某某私自将部分公司集资款收据和员工销售额原始记录烧毁,造成公司会计凭证不完整。尹平对该公司财务混乱、公款私存、会计凭证不完整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汊沽港镇党委副书记安尔瑞对辖区“散乱污”企业整改监管不到位问题。市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督查组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检查中发现,位于汊沽港镇的“天津市捷康化学品有限公司”正在进行产品分装生产,且1台0.5蒸吨锅炉无治理设施,废气直排,该企业在“散乱污”名单内。安尔瑞作为分管领导,落实辖区“散乱污”企业整改措施不力,对出现的“散乱污”企业违规生产问题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下朱庄街道工委副书记黄鑫伟对辖区“散乱污”企业整改监管不到位问题。环保部督查组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检查中发现,坐落于下朱庄街道的“天津鹰格尔液压缸有限公司”“天津嘉泰丰塑料编织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正在违规生产,该两家公司均在“散乱污”企业名单内。黄鑫伟作为分管领导,在工作中对上述两家企业私揭封条、私接电线违规生产行为失察,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城关镇城建办主任郝长健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管理、监督、治理不力问题。城关镇城建办在巡查中发现该镇小屯村村民在承包土地(为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的交界处)上私搭彩钢棚、东南街村林地存在钢结构棚子后,虽下达责令停工、限期拆除等通知,但始终未采取有效手段进行治理,造成违建未及时拆除。郝长健作为城建办主任,对此负有主要责任,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武清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