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加强巡察过程管控 持续形成震慑
在坚持政治巡察基本站位的前提下,河西区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注重过程管控,努力把巡察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形成持续震慑,不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巡前充分研究,分工责任到人。在巡察前,巡察组合理安排分工,仔细查看和研究被巡察单位的各种资料,并根据组内人员个人特点进行任务分配。为保证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衔接顺畅,在要求被巡察单位成立巡察工作联络小组的同时,优中选优设立组内联络员,要求联络员做到通知传达及时到位、收退材料准确无误、联络协调快速有效。
巡中不打招呼,直接深入基层。在保证巡察工作整体进度不变的基础上,适当打乱时间计划,对被巡察单位下属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最大限度地了解真实情况。在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延伸巡察时,事先不予告知,尽可能防止跑风漏气的情况出现。到基层单位巡察时,对于要查看的资料预先不予通知,不做安排,到现场之后再提出要求,以尽量获取真材实料。
巡后破除情面,原汁原味反馈。巡察组以党性原则为要,以巡察工作为上,坚持做到:一般问题当面指,对于巡察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非原则性问题,给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当面指出,促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重点问题如实报,对于巡察中发现的一些重点问题,实事求是地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做详细汇报;重大问题照实交,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认真核实后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移交。(河西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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