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宁河区丰台镇北埋珠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振东虚报种粮土地面积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李振东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伙同他人以虚报种粮土地面积的方式,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11万余元,除部分用于村务支出外,将其中的0.85万元据为己有。宁河区纪委给予李振东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西青区王稳庄镇小金庄村党支部委员廉世朋为他人承租村集体土地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廉世朋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承租270亩村集体土地用于设施农业经营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4.8万元。西青区纪委给予廉世朋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蓟县东赵各庄镇小赵庄村党支部原书记赵进忠侵占农业设施补偿款、土地流转补助款问题。赵进忠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在从事协调农户土地流转、设施农业土地流转计划编制上报、土地流转补助款发放工作中,侵占农业设施补偿款、土地流转资金共计1.49万元。蓟县纪委给予赵进忠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津南区小站镇政府安监站干部郑宝君违反有关规定占用烟花爆竹保证金进行营利活动问题。郑宝君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保证金的收取、保管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占用102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进行营利活动,违规获利0.8万余元。小站镇党委给予郑宝君开除党籍处分,小站镇政府给予郑宝君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武清区白古屯镇桐林村党支部书记刘建华以他人名义骗取国家危改补贴资格问题。刘建华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在协助镇政府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以其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补贴,骗取国家危改补贴资格。后经群众举报,该资格被取消。白古屯镇党委给予刘建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