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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北辰区杨家嘴村党总支原副书记王永清伙同他人骗取还迁房及搬家补助费问题。王永清违反廉洁纪律,在北辰区杨家嘴村城中村改造期间,伙同他人,编造房屋坐落地点和四邻,虚构“无证房”并办理申报手续,共骗取还迁房5套,建筑面积440平方米,价值264万元,同时骗取搬家补助费10.28万元。北辰区纪委给予王永清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津南区小站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任刚采取虚报种植面积、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国家种粮、种棉等补贴款问题。任刚违反廉洁纪律,在负责对小站镇下属行政村上报的种粮、种棉及种粮良种补贴情况进行核实工作中,采取以他人名义虚报种植面积、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国家种粮、种棉等补贴款5.13万元。津南区纪委给予任刚开除党籍处分、区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宁河区板桥镇王良庄村村委会原主任王永臣以他人名义,套取镇政府占地及地上物补偿款问题。王永臣违反廉洁纪律,在协助板桥镇政府开展电力塔基迁改占地补偿及地上物补偿工作期间,以他人名义,套取占地及地上物补偿款1.1万元。宁河区纪委给予王永臣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