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通报3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
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以来,蓟州区主动查找收集问题线索,快速处置、从严查处、严厉问责,促进真管真严真担当,推动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现将蓟州区查处的3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蓟州区马伸桥镇宋家营村党支部书记王新,工作不负责任,失职失责问题。宋家营村委会原主任崔满田违反村级事务管理规定,采取个人签字的形式,在未履行民主议定程序的情况下,将山场和村内零散地私自对外承包,造成集体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村党支部书记王新,知情不报,履行党支部书记职责不力,不作为不担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蓟州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队长马保文,工作失职,管控职责缺失,被市检查组通报问题。2017年4月21日至25日,市检查组对蓟州区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出具了《2017年天津市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报告中通报了三个建筑项目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马保文作为蓟州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队长,对全区建筑项目扬尘管控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马保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蓟州区环保局副局长王文悦等人对违法生产企业监管不到位,失职失责问题。区环保局开发区环保所管辖范围内的天津市华明金属表面处理厂于2016年9月在没有办理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三条生产线,违法经营。开发区环保所在执法过程中对其新建生产线无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的行为监管不到位,失职失责。王文悦作为分管副职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开发区环保所原所长周洪岐受到诫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