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有序推进省级监委转隶组建工作

近日,辽宁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前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审议各市实施方案、省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建议方案等相关文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省委书记、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陈求发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唐一军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各地区、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要求、学习借鉴试点经验、注重体现本地特色,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指导,注重思想引领,忙而不乱、紧张有序地推进全省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省100个县(市、区)全部完成转隶组建挂牌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县级监委组建工作全覆盖,14个市监委组建工作基本准备就绪,省级转隶组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会议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聚焦省市转隶组建重点工作,确保党中央改革试点部署落实到位。要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素质关,确保监委干部过得硬、立得住。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转隶人员同等对待、交叉编成、统筹使用,在整体转隶的基础上完成监委组建挂牌。要抓住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改革试点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要推动纪委监委有效履职,全面开展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审定的方案精准施工,把牢政治方向、注重稳步推进、加强实践探索,推进改革试点各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落实落地。推动工作磨合和人员融合,做好过渡期工作衔接。大力开展全员培训,促进好传统、好经验、好作用传承融合,促进思想、理念、感情、人员、工作深度融合。着力做好流程衔接和建章立制,探索规范监察权运行的制度框架体系,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加强党委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上、在履行职能职责和运用权限手段上进行探索实践,不断增强改革试点的推广价值、引领作用。坚持依法开展工作,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反腐败,在办案实践中提高磨合融合的效率,保证改革试点和当前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辽宁省纪委)